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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信首頁>家暴、監護權之相關法律
夫妻之間的傷害行為,很嚴重嗎?
  夫妻相處久了,難免會有衝突與摩擦,畢竟兩人要面對茶米油鹽醬醋茶真的很辛苦,精神壓力
  也相當大,有時候夫妻吵架不小心擦槍走火,在盛怒之下,先生打了太太一巴掌,請問法律對
  夫妻間傷害行為有何規定嗎?
  首先我必須要說明,打太太是一件不好的事情,夫妻兩人百年修得共枕眠,應該好好珍惜,先
  生打太太一巴掌,若傷勢很嚴重,經醫生驗傷屬實,恐怕會涉及刑法上傷害罪嫌,或是家庭暴
  力防治法,太太得聲請法院核發保護令,嚴重者,太太也可以此作為離婚事由,不但可以請求
  離婚,更甚者,先生還要負擔贍養費費,子女監護權也不容易爭取到。
  法律對於施以暴力的配偶有相當重的規定,希望施暴者能三思而後行,不過法律對於傷害罪乃
  告訴乃論罪,上法院請求離婚者,法律也希望雙方能先進行調解,給雙方一個再考慮的機會,
  不希望用單調的條文硬生生拆散一個家庭。夫妻之間應以和為貴,如果先生真的不是故意造成
  ,只要秉持誠意向太太道歉,相信事情可以化解,也不用走上法院,兩敗俱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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